为保证按时出访,申请人至少应于赴港澳前两个月办理校内审批手续。
请收到邀请函后,先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提交申请。
珠海校区新聘用教师:
1. 在珠海校区OA系统填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并完成审批流程;
2. 需提供境外邀请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 行程超过7天(含7天)还需提供日程表。
* 详情请见:
本部派驻教师和博士后:
1. 在珠海校区OA系统填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并完成审批流程;
2. 同时在本部因公出境网上审批系统提交申请并完成审批流程;
3. 需提供境外邀请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4. 行程超过7天(含7天)还需提供日程表。
* 详情请见:
联系人:姜超 电话:3683751 办公地点:国际交流中心A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