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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事宜

一、工作签证

聘请须知

  

      凡在我校工作3个月(含)以上并与校区人才人事办公室或校内单位签订正式聘任合同的外籍人士归为长期任教外籍教师,应办理Z字签证(入境前)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入境后)。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可申请办理R字签证(人才签证)入境。


长期任教外籍教师应遵循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并满足以下聘用条件: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有专业领域影响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等。


聘用单位须在外籍教师入境前三个月提交校内申请,做好签证材料准备工作等。

详见:珠海校区外事工作服务系统长期外籍专家聘请操作指南



外专首次办证流程总览.jpg

聘请详细流程

        高端外专-R签证办理流程

        工作签证-Z签证办理流程        

        境内申请办证流程

外专续聘流程

国际学者来华工作指南 A Guidebook for International Scholars to BNU Zhuhai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是外籍教师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必需证件,外籍教师入境后应尽快按照规定办理上述证件。

聘请持有在华永久居留卡的外籍人士须进行同样的校内操作。



二、访问签证

签证类型

访问签证(F签证)

办理流程

1.  一般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邀请单位可直接为受邀外国专家开具邀请函,受邀专家持邀请函赴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签证。学院应做好相关备案工作,以备后续统计审查;

2.  需要由学校办理邀请函的,邀请人在数字京师·珠海——办事大厅提交《珠海校区邀请外国专家短期来访申请》;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审核后协助申办;

3. 《邀请函》办理成功后国际办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学院邀请人;受邀人持《邀请函》申请访问签证来校。

注意事项

1.  邀请人根据外国专家来访日期,至少提前四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办理《邀请函》时效大约5个工作日。

签证延期

持访问签证入境的专家如需申请延期,需本人携带如下材料去珠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亲自办理换发手续:

1.  有效护照和签证;

2.  在珠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4.  签证照片2张及回执;

5.  珠海校区公函(校内邀请单位需提交国际办签证延期情况说明,由国际办申请校区公函)。

表格下载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邀请外国专家短期来访申办签证表(中英文